17部国家级法规3月1日起实施,涵盖电子、金融、税务、交通等领域
本报北京27日消息从3月1日起,将有34部法规、规章文件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17部。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之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反洗钱工作更加深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指出,检举人实名检举涉税违法行为,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可获得最高10万元奖金。
20万以上现金交易将被监控
即将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反洗钱工作范围覆盖到几乎所有金融机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金融机构需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电子产品自我声明有害物质
由信息产业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从3月1日起,凡是要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等所有电子信息产品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
餐饮个体户须申领排水许可
3月1日起,无证排污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2006)》明确要求,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违规运输危险货物可罚10万
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明确,3月1日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驾驶培训教练员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将处最高10万元罚款。据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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