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验收,便要求业主入住、验收,这符合规定吗?
答: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商品房必须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包括消防部门)验收,并达到国家标准,进行商品房备案登记才有效。
陈先生:儿子在校运动会比赛中,因场地不好与学生王某相撞。儿子右眼受伤,经鉴定为7级伤残,谁来赔偿?
答:你可以要求学校和王某分担赔偿责任。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在不完全适合比赛的场地上举行比赛,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聂女士:我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协议书》,单位向我收取了涉密风险金1万元。去年12月我辞职,要求单位退还此款,但单位不退。这合理吗?
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和抵金及相关物品。”单位应当返还涉密风险金并支付利息。
吴女士:我在门前院内种了些名花,近来常被盗,我想用铁丝把整个院子围起来并通电防盗,可以吗?
答:不可以。虽然偷花人的行为违法,但你如果这样做可能危害到他人的生命,根据法律规定,生命权大于财产权,你同样会触犯法律。
解答: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许高真律师:13808691228;整理:记者余皓。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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