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业和其监管者的8年“恩怨”
□本报记者 马昌博
恩怨一:
“地标”升“国标”中的巨额寻租
郑筱萸最大的特点,就是把话一段段说。
中国建国后,大多数药品执行的是地方标准。1998年,“地标”升“国标”开始了。当时企业争得很厉害,比如一个“辽(宁)药准字”的药品,生产企业如果能最先升“国标”——变成“国药准字”后,其它省相同品种的批号都将被注销。
这次集中行动产生了巨大的“租金”。几千个品种的药品都升了“国标”,你要生产药品必须找我,这就可以“收租”了。一种药品“地标”升“国标”做完全部实验,企业至少投入60万,甚至上百万。但企业获得什么了?争到“国标”后,国家药监局又发文,以中成药为例(相关资料显示,由于历史原因,中成药地方标准品种多、涉及的生产企业多达1600多家——记者注),你虽然争到了“国标”,但还必须申报“中药保护”。否则,国家药监局就可以批准其他企业生产这种国标药。“中药保护品种”有两条:一、至少做200例临床实验——大约需要2至3年;二、要补充药理实验,一个长期毒性实验可能是1年。这样,企业又要付出一笔钱。
郑筱萸最大的特点,就是把话一段段说,欺骗了不少企业。很多企业拿了几十万元,把“地标”升到“国标”后,就没有钱再去报中药保护。这样曹文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现已被捕)等人就把企业的劳动成果,作为受贿的通道。因为一个中药品种变成“国标”但又没申请中药保护,药监局就有批准仿制药的权力。
就行贿来说,“地标”升“国标”给的不多,重灾区集中在仿制药身上。仿制的企业什么也不用做,就拿到现成的“国标”药了。行贿受贿是公开的秘密,企业办任何一个批号必须拿钱,最低10万块,高的60万、80万甚至200万,而仿制国外的药品做出的“新药”没数百万批不下来。
于是,2000年前后,中国药品注册报批中介公司的逐渐兴起。大多以医药咨询公司的名义出现,估计现在全国还有1500多家。制药企业通过他们去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增加了交易的中间环节,说白了是要解决犯罪链。你说我给负责审批的官员钱了,我都不认识他,怎么给钱?实际上,中介公司充当这个角色。增加了中间环节就没有法律罪证。报批的中介公司和负责官员也未必很熟,但是他们之间有互信。
恩怨二:
GMP认证“忽悠”全行业
这是郑筱萸和医药企业最大“恩怨”。全国处于不同发展状态的6000家企业,被GMP“一刀切”。为了搞GMP认证企业已经花了几千万,不合格怎么办?内行讲话就是要“必须拿下”。
第二次“忽悠”企业,是搞GMP(意为“良好作业规范”,是一种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认证。郑筱萸曾讲:“搞GMP才活,不搞 GMP就死”。
他的解释是:一、通过搞GMP认证,5000家药厂就剩1500家,剩下的药厂就发财了;二、通过GMP认证的可以申请仿制,没有通过不批。
搞一个GMP认证,建设符合标准的生产车间、引进设备等一般至少要花1500万。小企业没钱改造,就把执照卖了,开始能卖600万,最后只有60万——因为太多的企业出来卖执照。新的投资者买后,重新建厂。
也有人不买旧执照,有个药品批号就直接建厂。而过去的药品经营者——医药商业企业,在GMP改造当中有很多自己办药厂。结果GMP改造完,药厂比原来没少多少。(记者无法查到全国目前通过GMP认证的药品企业数量,未有权威正式数据)
记者: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当初搞GMP的时候,很多企业投巨资,考虑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会有很多企业死掉,如果自己能够迅速扩张就能占领市场。但药厂并没有减少,几乎所有药厂都在急于扩大规模,结果发现第一是自己没钱了,第二是扩大规模后也没有这么大的市场。
姜伟:是的。它们进口的都是先进设备,都是超大生产量。
辽宁一家企业进口了4台美国胶囊机,它们工作1周就可以把过去辽宁省1年生产的所有的胶囊生产完。4台机器从GMP批准那天,就没生产过——没有市场可以生产。广州某药厂, 2000年生产肝炎药的产量,现在2台胶囊机生产一周就完成了。
很多药厂把所有资金都投入到GMP认证里,认为只要拿到证书就赢了,拿完以后药卖不出去傻了。沈阳市至少有5家企业,GMP改造完毕,三四千万扔进去了,却一天都没有生产。全国有很多这样的厂子,医药民营企业多年的积累全扔到这里面了。这是个错误——把全国在不同发展状态的6000家企业,以2004年7月1日为限进行GMP改造。至于企业的发展周期,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报道:湖南省经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通过GMP认证的企业中,约65%的生产线面临开工不足,50%的企业在为新品种四处奔波,约60%的中小企业在不同程度地承受着新产品开发、银行还贷、营销渠道建设、流动资金匮乏的巨大压力。
至于说通过GMP可以仿制新药,现在到什么程度?2006年,新的国家药监局班子让企业自己报一共多少个批号。曹文庄这几年批了上万个批号,新班子不知道曹文庄这上万个药品批号批给谁了,找企业来问。把“国药准字”批到这个程度,药品市场能不乱吗?
另外,就是GMP认证本身的问题。GMP分成两大部分:一是新建药厂生产条件;一是已建药厂单一品种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操作规范。
拿第二条来说,每个药品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前提是这个品种必须生产过。这个药从来没有生产,我怎么知道它的生产规范?我怎么知道生产过程怎么管理?你非要检查,那我就编,事后我的生产当中发现编的有问题,要调一调,但一调就违反你原来报上去的GMP规范了。
这就像登记结婚,登记时就要说好以后孩子培养的标准,可这时女方还没生过孩子。而且国家药监局手里有一个标准的“怎么养孩子的办法”,但它不告诉企业,企业猜它的标准然后编,这是早期验收。后来看到需求量大,就出了几本书,郑筱萸本人主编了《药品生产企业GMP规范》,企业买一本照着编。(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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