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安徽省到2010年必须达到的发展目标,省政府各个部门都将负起明晰具体的责任。记者昨天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政府最近已将《安徽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确立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此举标志着,安徽省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各项任务不再“空转”,省直各部门都必须承担发展的重任。
省政府将十一五(2006年至2010年)期间,安徽省要实现的发展目标总体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约束性的指标,这类指标大都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涉及人口、土地、节能环保、就业、养老等方面,都是一些强制性必须要达到的目标。其中,省府责成由劳动保障厅牵头促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扩大到400万人,由省卫生厅牵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为确保这一系列指标的实现,省政府还特别明确,由省人事厅牵头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这一系列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市、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范围。
第二类发展目标是重点工程和项目的进展目标。省政府将十一五期间我省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分为15类,每一类项目都确立了相应的牵头负责单位。省政府明确要求,由省发改委、安徽民航机场集团牵头,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合肥机场迁建任务;由省发改委、安徽省民航机场集团、池州市政府三方共同牵头负责建设九华山机场。同时,省政府还要求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落实以合肥为枢纽的国家干线铁路网建设目标,并保证十一五期间安徽省新增铁路1000公里以上。
第三类发展目标是在重大改革及政策制订方面的任务。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6项重大改革。省政府要求由省编办牵头承担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而正在进行的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将由省发改委牵头落实。
省政府表示,将于“十一五”中期阶段,适时开展十一五发展目标的中期评估,评估的结果将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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