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人员可“自带货物” 郑州新举措国内首创
中原网讯: 昨日,从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传来消息,《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出境人员携带货物监管的联系配合办法》正式实施,这预示着今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出境人员可“自带货物”,此举在国内尚属首创。
据了解,本办法由郑州海关监管处牵头,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与驻新郑国际机场办事处联合制定,该办法所指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出境人员携带货物(以下简称“自带货物”)是指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根据货物特性,安全、便捷等原因,提出申请并经海关同意,由进出境人员乘坐国际航班携带进出境的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