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昨日,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7年湖南省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从2007年春季开始,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面实行杂费全免,并大幅度降低课本价格。
这些政策使得小学每生每期减少费用约125元,初中每生每期约185元。
从2007年春季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共6项。包括:原来属于杂费范围内的基本杂费每生每期小学70元、初中90元,科技活动费小学1元、初中2元,帮困保学费4元,预防体检费3元和信息技术教育费25元。共计小学每生每期免除103元、初中每生每期124元。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和经批准由社会资金投资电脑教室的学校,原信息技术教育费为40元也全部免除。
学校因取消向学生收取杂费后减少的收入,全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补贴。
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校服费”,张正表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来说,“校服费”并不在“一费制”内外规定的四项收费项目内,因此此类学校收取该费用属于违规。记者邵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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