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申报人数偏低,已掌握高收入者信息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1日,全国共有近40万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一些地方的实际申报人数与税务机关掌握的应申报人数有较大差距,申报进度偏低。
逾期不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税务机关已掌握大多数高收入者收入信息情况。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在3月底以前自觉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逾期不办的纳税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责任包括: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收入者大多已建档案
这位负责人说,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平时没有记录收入情况,到了要申报时才发现收入资料不全、收入情况不清,无法及时申报;同时也与部分纳税人目前仍在观望,不着急申报等因素有关。他同时表示,并不排除一小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不想申报。
“从2001年起,税务机关就陆续对当地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进行了重点建档管理,大多数高收入者已包括在内。”这位人士指出,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自觉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不应存在侥幸心理。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搜索查询年收入可能达到12万元的人数。
又讯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社会上有传闻说国家正在考虑调整对股票转让所得的免税政策,“这是毫无根据的”。这位负责人强调,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年所得的范围,应包括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但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仍然继续执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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