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河北:构建和谐社会让中低收入家庭圆住房梦
“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被本次全国政协大会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难,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
房价潮起潮落,真正有切肤之痛的是中低收入阶层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我们身边,来自他们对高房价的抱怨声不绝于耳,“不买房运动”、“要求公开房地产成本”、“集资建房”成为这种意见生动的反映。
“这部分人的需求,应该是政府宏观调控关注的重点。”这成为代表委员们的一种共识。然而,这样一组数字却并不令人乐观:截至2006年底,全国经济适用房投资不足商品房开发投资的6%,廉租房建设投资不足商品房投资的2%。而今年2月份建设部通报则显示,目前全国仍有4个地级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
“住房这一商品在生产、销售和分配环节具有特殊性,并不能完全任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王亚洲代表指出,在过去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过多地强调了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产业功能,忽视了住房的社会保障功能、公共服务功能;过多地强调了住房供给的市场机制,弱化了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政府责任。
“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目标,强化政府‘住房社会保障’的责任,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集中力量解决好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王亚洲代表建议,政府应该根据当地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作出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计划,把计划公布于众,并把其完成情况列入政绩考核目标。对完不成任务的,要严肃处理。
据来自省建设厅的消息,今年,我省住房保障面积将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将达300万平方米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将得到住房保障。秦皇岛市近期公布的2006-2010年住房建设规划称,规划期内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住房)2.8万套,建筑面积230万平方米,力争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解决“双困”(经济困难、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石家庄市公布的“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规划提出,每年开工建设350万—40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保证市场供应规模;此外,有计划地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预计今年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新开工70万平方米,竣工55万平方米左右。
“仅仅规划是不够的,还要加强监管,防止经济适用房变味。”白俊杰代表认为。
去年,省直某单位的张先生准备改善住房条件,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原则,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购买经济适用房。当得知房型都是两室两厅、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时,他有些犹豫。房地产商透露,早已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设计时把两室两厅和一室一厅连在一起,中间还设计了打通后的支撑梁。经过技术操作,经济适用房摇身一变成了“豪宅”。
与这种“暗度陈仓”相比,有的“经济适用房”甚至直接建成大户型。针对现在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越来越大、价格越来越高、购房资金越来越多的现象,不少代表、委员建议,除政府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外,还应加强对房屋面积、价格等的监管,防止宝贵的房源“缩水”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
“强化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责任,并不是说政府要取代市场机制,而是要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白俊杰代表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施工、建造仍由私人建造商承包,但他们必须遵守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的规定建房。”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什么人都能住,不行!
在国家推行经济适用房多年以来,有关经济适用房管理方面的批评一直不断,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相当一部分经济适用房没有真正落到中低收入家庭。在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高档轿车随处可见。一些人通过权力、关系廉价购房,并以此为荣,经济适用房反而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在“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强烈呼吁,应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确保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
“国家应该建立科学的中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郭成志代表谈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但在不少地方,有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程序、出售条件却一直缺乏明确而具体的实施办法,即使有管理办法但其可操作性也较差。
“仅拿购房资格审核这样一个敏感而现实的问题来说,迄今还没有看到哪个城市的政府部门敢说自己都解决‘好’了的。”在当前中低收入阶层难以界定的状况下,郭成志代表建议,一些部门在控制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上,至少可用是否参加房改、住房是否达标作为准入标准之一。
今年,建设部将全力改进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主要供应低收入家庭。今年1月,石家庄向社会公开销售1516套经济适用住房。为保证这次经济适用房发售公开、公平、公正,石家庄对购房家庭的申购条件和申购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家庭(无房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家庭年收入4.5万元以下”三个条件的家庭才有资格申请登记,以后还要经过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六个程序。
“应该加大对骗购者的处罚力度。”郭成志代表建议,监察、民政和劳动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监察,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营私舞弊的行政人员,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个人,除追究单位、个人的行政责任外,对流失的国有资产,责任个人要全部赔偿,责任单位要加倍赔偿。
针对经济适用房难以控制的现象,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对于困难户,按规定选定房屋后由政府直接向其提供经济补助。这种被称为从“砖头”补贴到“人头”补贴的做法,尽管人们看法不一,但却为节约监督成本,消减可能产生的腐败温床,使政策真正转化为困难群体的福利作出了探索。
去年8月,邢台市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货币补贴暂行办法。他们通过变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划拨供应为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把经济适用房用地净收益金和其他政策性优惠资金变为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中低收入家庭手中。经市房管部门审核批准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购房户,可以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选择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而此前已经实行货币补贴政策的山东日照市,去年上半年通过该政策购房的低收入家庭中,有95.3%的家庭购买了二手房。
代表委员们认为,不管是规范经济适用房,还是改变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救助方式,让每一个中低收入家庭都圆住房梦,这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回避的一道考题。
记者 胡博理 苏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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