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9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听取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官员和外国驻华新闻官员凭新闻官旁听证进大会堂东门南侧第一个门,在大礼堂二楼前4区和后4区的前10排或记者席就座。
请中央新闻单位和地方随团记者、港澳台记者、外国记者凭大会制发的记者证进人民大会堂东门,凭二楼记者证在大礼堂二楼前3、5、7区就座;凭三楼记者证在大礼堂三楼就座。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
200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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