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李宜航
有些变化,鲜为人知。
比如,昨天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发言时,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他精彩的阐述上,却忽略了更重要的“新闻”———
先是身份。
再是行程。吕伯涛3月2日就到了北京,将全程列席到闭幕,整整15天。
与吕伯涛院长一样身份和行程的,还有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
省级“两长”全程列席会议,意味着什么?恐怕很难用一两句话作答,但这的确是破天荒头一回!
如果我没有记错,直到2004年的全国“两会”,各代表团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都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工作人员到场听取意见,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无需专程到京。
2005年,零的纪录被打破。那一年的“两会”上,3月10日审议“两院”工作报告那天,吕伯涛院长和张学军检察长突然出现在会场。当时,全国人大的工作人员眉飞色舞地告诉我:“这一创举,有利于‘两院’更好地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人大监督,改进自身工作。”
黄德明代表当时也对“这一天”竖起了大拇指:省级“两长”熟悉省情,能把检法工作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思考,能现场解答一些具体问题,这种“听会”好。
今年完全不同了,省级“两长”晋身为“列席人员”。也就是说,他们不仅要在审议“两院”报告时到场,而且要与会共始终。
我揣度,这样的“列席”,应该是为了“让监督更有力,让沟通更积极”。
“从0到1到15”的演变,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此举能否“让监督更有力”,尚有待观察。不过,“让沟通更积极”应可以达成———“两长”和代表们在一起半个月,代表有意见,可直接提,不用再放“空炮”;“两院”有苦衷,想解释,立下言说,也无须“哑巴吃黄连”。
这不,有例为证———
吕伯涛院长昨天谈到《物权法》出台后,案件可能会增加,法院人手可能会更捉襟见肘……
话音刚落,黄丽满代表就表示了理解和“同情”:确实应该统筹考虑法院人手不足的问题!于是,期许:“两长”列席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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