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截至3月9日,广东省地税系统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共13.71万人,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预计广东省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将超过15万人,省地税局下一步将全面启动纳税申报提醒服务。
昨日上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总队在天河宏城广场开展以“志愿服务纳税人,广东地税创和谐”为主题的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重点围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咨询辅导志愿服务活动。省地税局副局长欧斌介绍,据统计,截至3月9日,广东省地税系统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共13.71万人,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其中有两成纳税人采用网上方式申报。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全省自行纳税申报分布不平衡,跟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其中广州市有6万多人、深圳有近3万人、东莞有1万多人。自行纳税申报的人群主要集中在金融、电力、电信、房地产、文体明星、俱乐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高收入行业。已申报的情况中涉及退补税,其中退税额为几十万元,补税为1000多万元。具体情况税务机关需进一步核实。
此外,预计广东省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将超过15万人。目前仍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自行申报,广东省地税局表示,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在3月底以前自觉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逾期不办的纳税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阶段,省地税局将全面启动纳税申报提醒服务,推进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比如发信息、寄信、公告等方式,提醒符合条件但未自行申报的纳税人。
相关规定
如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如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 罗斯丁 李向新 实习生 黄雅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