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刘某被控交通肇事害死自己的母亲,昨天上午,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昨日上午10时,取保候审的刘某和姐姐一同来到法院。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0月29日清晨,刘与母亲驾车到清河批发豆制品。
昌平交通队鉴定刘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庭审中,22岁的刘某一直呆呆地望着前方。对于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刘的回答没有超过3个字。庭审后,刘的姐姐说,自从母亲死后,原本活泼开朗的弟弟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出了事之后受了刺激。”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他在事发后及时报警,并在原地等候警察到场,可以认定为自首,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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