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假牌摩托最高奖万元
本报讯 (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政府已经出台了《东莞市举报制造、销售、使用摩托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试行办法》。根据《办法》,从4月1日起的两年时间内,市民举报制造假牌假证摩托车最高可以获得1万元的奖励,而举报使用、出售假牌假证摩托车及摩托车非法代办上牌点等也可以获得1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奖金要在30天内领取
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治摩”、尤其是今年9月1日起“治本地摩”的需要,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举报制造、销售、使用摩托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直至2009年3月31日。
《办法》规定,受理单位查证举报属实后,将向举报人发出奖励通知或发布奖励公告。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或公安机关发布奖励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奖金。举报人可亲自领取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办法》,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但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则会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可通过电邮等4种方式举报
据东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市公安局将设立全市统一的举报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也会设立举报中心,受理市民举报。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电邮、信件或登门举报中心举报假牌假证摩托车。其中,向交警部门举报可致电122或23060766。
《办法》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对举报人以各种方式的举报都应当立即转往本单位举报中心统一受理,并及时转递到相关部门查证办理。一般案件查证办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递的举报信息之日起10日内查证反馈;重要案件,应当在30日内查证反馈。
匿名举报可使用本人代码
《办法》对举报人举报假牌假证摩托车后的人身安全也作出了规定。举报人可以采用公开或匿名方式举报(公开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举报事项的有关情况;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不超过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负责对密码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并依法处罚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违法犯罪最高奖10万
又讯 (记者李直建)从4月1日起,市民举报违法犯罪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下月起,《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
根据规定,举报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并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反恐怖案件奖金最高,举报线索对该类型案件侦破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0万元。而举报抢夺、抢劫、入室盗窃及盗窃机动车辆案件线索的,起直接作用的奖励15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励1000元。
举报制造假牌假证摩托
具体奖励办法
提供在东莞市域范围内发生的制造、销售、使用假牌假证摩托车(伪造、变造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下同)及摩托车非法代办上牌点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都可以获得不同标准的奖励,其中举报使用假牌假证摩托车可获奖励100元/辆;
举报制造假牌假证摩托车,缴获不足100副假牌假证的奖励1000元,缴获100副以上不足300副假牌假证的奖励5000元,缴获300副以上的奖励10000元;
举报出售假牌假证摩托车,出售不足30副的奖励500元,出售30副以上的奖励1000元;
举报非法代办上牌点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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