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光明
据省消委会人士介绍,目前我省有关“行规”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业商家绝拒客人带酒水、入住酒店消费物品被盗后商家拒赔、托运物品丢了商家以没办保险只赔几倍运费等方面。而这些消费投诉共同的特点是,商家无一例外以各种各样的“行规”为借口,来逃避自己的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
陵先生去年1月来海口度假,住进位于海府路一家酒店,早上出去锻炼回来时发现自己价值不菲的诺基亚手机被盗,但房门却没有发现被动过的痕迹。酒店二楼客房部的黄经理认为,客人有贵重物品应该交酒店保存,否则丢了自己负责,这是行规。陵行生指出,手机等贵重物品交酒店保存就失去了使用价值。但经交涉商家仍表示拒赔。权威说法“行规”不能大于法规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他介绍说商家以“行规”逃避法律义务减免自己责任,是投诉的热点之一。目前各消协接到的投诉中相当多都与各种各样的“行规”有关。上述案例中,如陵先生的情况就应该获得赔偿。因为从他入住宾馆以后就已经与宾馆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宾馆有义务给旅客生命财产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商家用寄存协议的硬性规定来规避责任,对旅客来说是不公平的。
省消委会郑秘书长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四条又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行规不能大于法规,各级消协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记者调查消费者在“行规”面前处弱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几乎所有行业都有自己各种各样的“行规”。消费者遇到问题后,各级消协虽然都能积极协调,但很多商家以“行规”为由就是不让步。打官司吧为了几百元,耗时又耗力。而且有的“行规”还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红头文件作依据,所以目前消费者在“行规”面前仍处弱势,维权仍很难。
海南海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欧云斌介绍说,所谓“行规”有的是行业协会制定的,也有的是由同类几个商家约定俗成。但无论如何“行规”不能逾越法律、抵触法律,更不能取代法律。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所谓行规,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取消霸王条款。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相关链接
虽然目前消协没有专门针对消费者有关“行规”方面的具体投诉宗数进行统计,但记者发现12315的电脑记录中,仅去年元月份到3月下旬,有关洗涤投诉就有近50宗,投诉人经12315协调后主要靠自行协商解决,而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其中8位投诉人,发现他们中有7位对商家赔偿都不满意。(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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