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旅行的猫
答复人:四川海德律师事务所胡洪伟律师、四川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玺
路人甲:杰米俊
旅行的猫:去年5月,我在QQ的拍拍网站上购物时,被上海的一个人骗了2000元。
胡律师:你应该做当时网上购物的步骤的网上画面截图,并作一个证据公证。
旅行的猫:证据公正要怎么做?
胡律师:就是当时的交易画面的截图需要保存。
旅行的猫:当时我不知道是骗子,没做截图呀!
胡律师:光有地址、电话和汇款记录是很难确定的,因为无法证明交易的虚假性。
杰米俊:不会吧,那他不是逍遥法外了……
赵律师:我认为这个案子很复杂,案件跨省侦查起来很困难。也许成都警方已经将本案通报给上海,像这种案件一般由犯罪人所在地侦查。
胡律师:这就是网上交易的风险所在,只能从源头上尽量避免诈骗的发生。因为是网上购物,证据的收集比较困难,大家在这方面的意识也不够强。而且,网上数据作为一种视听证据,本身证据效力就不是很强,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加以公证,最后能否被法院采信、采信多少都不好确定。报案是正确的,也是相对有效的途径。以后一定要注意,网上购物第一要到专业的网站;第二购买时最好做好页面截图;第三最好使用三方支付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