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昨天针对房屋买卖、租赁活动发布风险提示。
建委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无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项目的房屋。在购买新建开发项目的商品房时,要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网,查询预售、现售项目的情况和房屋的销售信息。
签约要使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新建商品房签约后应查询是否进行了合同签订和预售登记备案。签约时要注意合同示范文本选择性、补充性条款的签订。对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及地下停车库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归属条款,应慎重签订。
建委特别提示不要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分割拆零等形式销售商品房的应慎重投资。房屋租赁当事人尽量选择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
提示当产生纠纷时,可以网上投诉,或到管理部门投诉。双方存在合同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作者:杜秀平 任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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