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天,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向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作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时说,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代表共提出议案796件。其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794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件。
盛华仁说,代表们这次提出的议案中,有794件属于法律案。这些议案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议案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酝酿,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二是,议案的大部分属于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旨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法治基础。三是,议案中的法律案,属于修改、完善现行法律的占54%,属于制定新法律的占46%。四是,议案的内容更加完整、规范,案由、案据清楚,绝大多数议案有具体方案,许多法律案有法律草案文本,有的还有必要的说明。
盛华仁表示,经过分析认为,在这些议案中,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建议将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据介绍,今年大会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明年3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提出报告,同时向未连任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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