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名重姓太多姓名权应立法
委员建议立法规范公民姓名的设定
晶报讯据《新民晚报》报道,全国叫“刘宏伟”的人多达8700个,有人非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北京有4万多人因为姓名里的生僻字而无法领取第二代身份证……我国公民的姓名大量重名,很多人起名采用生僻字、不规范字,甚至自造汉字,给户籍管理、上学就业等带来了很多问题。
一些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提议对自然人姓名权立法,规范公民姓名的设定、更改和使用。
重名重姓何其多
全国政协委员韩方明在提交的《关于自然人姓名立法的提案》中,引用的公安部户籍登记数据表明,我国现在的重名重姓现象越来越多。在广州市,同名同姓者排前十位的数字依次为:陈志强1147人;黄志强864人;李志强827人;陈伟强798人;陈俊杰769人;陈妹760人;梁妹760人;黄俊杰728人;陈志明708人;陈丽华706人。而全国叫“刘宏伟”的,则多达8700人。
有一个名叫刘心武的青年,爱好文学创作,他写的小说发表后,著名作家刘心武斥其“欺世盗名”。
“同名同姓”或“重名”的现象常见的同时,也带来喜欢用生僻怪异字起名的现象。
姓名权需要立法
韩方明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尽快通过立法,对自然人姓名的设定、更改和使用等,作出明确而完整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另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吴新涛也提案建议制定《姓名管理法》。
—确立姓名查询机制。可参照企业或公司命名的具体管理方式(先到工商部门检索,避免重名),父母给孩子起名,应先到户籍有关部门检索,避免重名造成孩子将来生活上的不便,更不能含有歧视、侮辱或诋毁国家、政府及他人的含义。
——保障公民姓氏选择的自主权。公民可以不跟随父姓或母姓,自愿创设新的姓氏。
——姓名中应推行规范字,姓名登记机关有权利拒绝将生僻字、非汉语符号和数字登记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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