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开发商担心成本上升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温智锟报道:本报昨日独家报道《70年大限与50年楼龄怎衔接》引起极大关注。有专家建议,将50年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提高到70年。但开发商则担心,提高年限意味着建设成本将增加。
“广州究竟有多少上了‘年纪’的旧楼?具体数据恐怕只有房管局才清楚,但现实情况是,许多只有二三十年的房子已相继在城市改造过程中被拆除了。”市房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黄穗诚今早表示,根据建设部去年公布的数字,每年城市化进展是30%,未达到20年楼龄就被拆的房子就超过10%,即是说,大量处于“青年期”的房子在市政拆迁中已提前“下岗”。
黄穗诚表示,对于住宅使用50年后,又通不过鉴定,建筑物如何改造的问题,《住宅建筑规范》也没有具体细则,是否由居民自己、业委会来统筹?若以居民个人名义申请维护修建,房管部门未必理会;若以团体名义申请,由于业委会不适合作为权利人联合体,那么谁可以代表呢?据悉,在香港是由“业主立案法团”来解决这一问题的。
能否将50年的住宅设计寿命延长到70年,与土地70年大限对接起来呢?据悉,这在当时起草《住宅建筑规范》时讨论了很久,因为若提高至70年,就意味着设计标准、建筑成本都要提高,后来就不了了之。
原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陈之泉表示,延长建筑物寿命就是对资源的最大节约,建筑物生命周期提高一倍,就等于资源节约了一倍。因此他呼吁延长建筑物生命周期。
黄穗诚认为,应将“50年”与“70年”相吻合,才符合资源节约、可持续发展,建筑设计上要有前瞻性,应尽快出台配套细则,将标准从50年提高至70年明确下来。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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