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窃走技术秘密价值920万元
苏州知识产权第一案告破
本报记者 中游 文
一项价值920万元的技术秘密被工程师聂某窃取后,加拿大企业——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和相城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同时得到苏州市委书记王荣的亲笔批示,一场追捕行动迅速展开。
一个技术价值920万元的窃密案
本报3月16日以“太仓见义勇为的哥遭泄密”为题,报道了太仓的哥遭到上司泄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当天记者又从外资企业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发生一起重大泄密事件,技术价值920万元人民币,为中国混凝土业界知识产权第一案。
据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傅雁博士介绍,该事件分为两部分,一是技术秘密泄密盗窃案,一是知识产权侵权案。被窃取的聚羧酸盐的合成技术价值920万元。
据悉,2006年窃取商业、技术机密案和侵犯知识产权案发生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报了案,受到苏州市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作为首次侦破的苏州知识产权大案、中国混凝土业界知识产权第一案,也引起了苏州市委书记王荣的关注,2006年8月,王荣书记亲笔批示侦破此案。2006年9月,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区公安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委托江苏省技术市场技术鉴定服务中心,进行了《关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技术鉴定》,同时,该大队委托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价值评估。2006年11月6日鉴定和评估结果为,聂某盗窃的技术资料属于公司技术秘密,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评估该技术价值为920万人民币,YL公司使用该技术当时侵犯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价值为150万人民币,而且YL公司仍然在持续侵犯中。
据悉,该侵权案的始作俑者是一个不到30岁的工程师聂某。聂某是东北人,户籍在江苏连云港,大学毕业后在企业工作过两年,2004年3月1日应聘到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部。2006年4月10日,聂某突然提出辞职,并立刻离开了公司。当公司要求其办理移交手续时,发现大量机密实验资料遗失(共106页)。4月28日,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同一产品——聚羧酸盐减水剂产品的YL公司开业,不久,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客户反映该客户资料被YL公司窃用。
企业重视自我保护促成早破案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大队长邢达德表示,该案件是苏州公安首例侦破的知识产权大案。以前苏州也发生过类似的侵权事件,都由于无法取证不了了之。为什么此案可破?主要是因为受侵犯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保护措施。
据了解,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从一开始就与聂某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依据该协议每个月对聂某发放保密奖金。保密协议还于2004年8月19日由苏州市金阊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协议约定,“乙方(聂某)从甲方(弗克科技公司)离职后三年内不得进入从事与甲方产品相同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得独资或合资生产经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由于乙方为甲方行使了保密责任,在乙方离开甲方、甲方投资的企业、甲方的分支机构或其他一切与甲方有关机构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三年的保密经济补偿金,年补偿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记者看到“保密协议”保密范围为一切属于公司的技术(或)商业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产品配方、设计、数据、图纸、技术报告、技术方案、实验报告、各种资料、调研报告、研究计划、预算报告、工作报告、备忘录、会议记录、产品专利等;商业秘密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报价单、客户资料、营销价格、营销策略、调研报告、计划书、商务方案、投标书、竞标价格等。保密协议还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有关的技术或商业秘密文件带出工作地点,或私自复印等。
保密协议为破案提供有力证据
据警方介绍,如果没有这个保密协议和对保密协议的公证,就很难判定何为秘密和泄密。另外,聂某在离开公司时对遗失的资料直认不讳,并签了字。从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示的“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的员工补偿工资发放表”上,反映出聂某按约定领取了补偿工资,说明公司一直在严格履行保密协议。这些,对侦破窃取秘密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2006年,江苏省技术市场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对“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进行技术鉴定;2006年11月6日,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委托,对因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而涉及的该公司生产聚羧酸盐减水剂产品相关技术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定,以2006年8月6日为基准日,技术价值为920万元人民币。
据悉,窃密者在YL公司对所盗窃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了缩小版的复制拷贝,侦察人员说,不但使用了全部技术,而且复制了所有形式,连机械安装时的管道朝向都是一样的。更有甚者,聂某还将窃取的客户资料掠夺性使用,将电话直接打到一客户家中,引起客户的诧异和强烈不满,这同时加快了聂某自我暴露的速度。
年轻窃密者自毁前程为哪般?
据介绍,该泄密和侵权事件的肇事者(刑事案件嫌疑人之一)聂某,于2004年3月1日进入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后,参与了该公司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开发实验过程,对实验数据、生产机械的安装调试等比较了解。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缪伟树介绍说,聂某是一个普通本科毕业生,年纪很轻,有过两年工作经历,进入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后,受到公司器重,傅雁博士让他参与了研究开发过程,并悉心培养。聂某自己在辞职信上也透露出深受傅博士栽培之意。缪伟树说,如果没有这个窃密事件,聂某在公司的前途应该是相当乐观的。
据悉,傅雁博士早年从上海出国留学,在加拿大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加拿大国家科学院潜心做学问,完成50多篇论文,获得3个专利。1996年又在新加坡发展出一片新天地,2000年回到中国创业,此后的2003年开始生产聚羧酸盐系列高性能混凝土减水剂,目前弗克科技的混凝土减水剂产品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中国市场约占40%的份额。傅雁博士在苏州有自己的实验室,1978年10月出生的聂某就有幸从一个普通的求职者成为这个实验室的常客,他的工资待遇也在试验期满后翻番。然而,是什么使他对现状不满意?以至于快速走上犯罪的道路?简单地说,是金钱的诱惑,从深层说,则是个人无原则和社会无规则导致的后果。
一位企业家顾先生表示,个人无原则,表现在许多青年在把跳槽当做家常便饭的同时,没有职业道德、缺乏做人基本准则,见利忘义,不懂得人生游戏规则;社会无规则,则反映出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意识淡薄,行业竞争缺少规矩,无视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剽窃、盗窃屡禁不止。二者相互作用,使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敢于违法抗法,大胆地侵犯知识产权,甚者进而嚣张争抢被侵犯者的市场和固定客户。顾先生说,年轻的聂某从前途无量的外企工程师,到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他所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对职场中人的警示意义也是十分重要的。
江苏苏州海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骥表示,聂某被起诉后,依据其犯罪事实,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民事经济赔偿。该案件属于明显侵权案,在全国也是比较典型的。
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苏州在侦破弗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技术秘密被侵犯案的期间,又暴出另一例类似的知识侵权大案。大队长邢达德表示,该案对下一个知识侵权案的侦破提供了技术性参考。有关人员指出,苏州两例知识产权大案先后侦破,对苏州净化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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