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9日讯 不知从何时起,买房时需要交暖气入网费、煤气入网费等各种费用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争的事实,也是许多人默认的一种“潜规则”。济宁邹城的几十位业主就日前为煤气初装费等问题和开发商打起了官司。
济宁邹城的田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去年买了房子,开发商要求所有业主交纳煤气初装费等费用。“我买了房子,开发商就有义务为我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为何还要让业主来承担这笔费用?”田先生等几十位业主都认为开发商收取初装费不合理,更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已经交了煤气初装费的业主收到的也不是煤气公司的发票,而是开发商给的收据。田先生认为这费用以开发商的名义收取,就更名不正言不顺了。
记者了解到,煤气初装费(有的地方亦称开口费、开户费等),在目前的理论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有的律师认为收取煤气等初装费是合理的。而在广州等部分城市,已经叫停该费用。
田先生的代理律师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李强认为,初装费产生的背景是国家经费紧张的计划经济时代,属于政府为改善城市配套设施而向社会进行的集资行为,而国家早已发布禁止集资的规定,而现在有关单位竟然还明目张胆地收取,显然违法。另外,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有“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正常运行的承诺”的条款,在该条款中开发商一般都承诺了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在房屋交接的时候达到使用条件,即买方无须再交纳任何费用了,当然包括所谓的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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