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本报记者 江俊
新沙河·阳光水岸的业主一直很纳闷:房屋交付使用近两年,开发商成都江东置业有限公司怎么还拖欠广大业主每户近万元的房屋产权违约金不兑现,并一直不给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呢?由于无法与开发商江东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650多户业主十分着急。
650多户业主违约金被拖欠
昨日,新沙河·阳光水岸业主黄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们居住的楼盘早在2005年就交付使用,开发商延期半年多才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为此应向业主兑现违约金,但开发商至今未兑现承诺。
在牛沙路2号新沙河·阳光水岸内,黄先生等业主向记者介绍了情况。黄先生说,按照他和开发商成都江东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5条约定,房屋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18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用的资料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房屋出卖人的责任,甲方(开发商)按乙方(业主)累计支付的购房款的银行同期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据黄先生等业主反映,当时他们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为5‰,按此计算,黄先生一家的房屋是2005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的,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05年12月份以前为他办理房屋产权证。但黄先生实际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日期为2006年6月18日。黄先生认为,他的购房款为29万多元,按照5‰的同期银行利息计算,半年时间,开发商至少应该向他支付违约金近9000元。
据黄先生等业主介绍,该小区共有650多户业主,每户都存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延期的情况,开发商拖欠650多户业主的违约金每户在一万元左右。
除了房屋产权证延期办理违约金被拖欠,更让广大业主担心的是,他们入住两年多,到现在为止,所有的业主都没有拿到应属于他们的土地使用证。大家都在担心,自己花一辈子积蓄买来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
讨说法 找到开发商新“家”
黄先生等业主说,他们先后多次到成都江东置业有限公司询问此事,但公司一直没人。后来才知道,该公司的办公地点已经搬到幸福梅林附近。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随同部分业主来到幸福梅林,寻找成都江东置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经多方打听,业主们获悉,该公司的办公地址在醉香路金品梅园内。在园内一幢白色小楼的二楼,一间办公室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有“成都江东置业有限公司”字样。值班保安告诉记者,周末公司没有人值班。
业主们表示,他们将继续找开发商讨说法。
律师: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自力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开发商没办理的,肯定应该承担违约金。至于土地证未办理,则需了解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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