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3日电(记者朱立毅)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3日通过媒体发布了一批老赖的名单,要求他们在三天内向法院申报财产,这在浙江尚属首次。据法院前期调查,这些被执行人大都是有财产而不如实申报,总的涉案金额270余万元。
据介绍,这批被强制要求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包括浙江国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和10名个人,共涉及16件执行案件。江干法院当天还向这19名“老赖”发布了《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财产申报令》。
江干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金建国表示,经前期调查,这次公布的老赖大都为有财产而不如实申报,之所以通过媒体发布财产申报令,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违反财产申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被执行人“不敢不”“不能不”如实申报财产。
被公布的“老赖”信息包括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住址和标的金额等,江干法院敦促这些被执行人自财产申报令发布之日起三日内申报财产。金建国表示,如果这些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被执行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财产申报的顺序为: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交通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投资、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其他财产。被执行人在申报时必须附有财产明细表和相应的权利凭证。
江干法院指出,长期以来,一些缺乏诚信的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千方百计地隐藏、转移财产,这成了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金建国表示,法院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不仅有利于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缩短执行周期,同时还便于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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