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漾日湾畔、金海岸、蔚蓝海岸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向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社区民警发放聘书,聘请他们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利于及时传达民情民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
据粤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介绍,现在,许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代表业主维权的时候,存在维权方式欠妥、采用过激方式等现象,达不到维权效果,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区和谐。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为这一做法提供了法律支持。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被聘任为漾日湾畔小区业委会委员的粤海派出所民警何学通告诉记者,自己能够受聘,这是业主的信任,他将当好小区的“参谋”和业主的“帮手”。
记者了解到,粤海街道办事处已经着手开展第二批滨海之窗、豪方现代豪园、龙城花园等14个小区的业委会聘请社区民警、工作站负责人担任业委会委员事宜,半年内再扩大到30个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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