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九龙坡区鹤兴路的旧房拆迁一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昨日,原鹤兴路数位老街坊、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被拆迁人杨武能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素芳是原九龙坡区饮食公司的老职工,在鹤兴路住了几十年。
法律专家、重庆科技学院老师张宗浩说,当年没有强拆,正说明政府正在朝着一个法制的社会过渡。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的《物权法》也只是禁止非法拆迁,开发商依法给予业主补偿,被拆迁人应当履行搬迁义务。
据了解,鹤兴路于2004年整体拆迁,共分为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选择实物安置的市民,房屋面积不足35平方米的,均按35平方米安置。该片区有住宅户204户、面积5767平方米,122户享受了搬迁最低补偿。非住宅77户,面积6780平方米。除杨武一家未拆迁外,其余280户全部迁走。
九龙坡区透露,强拆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一切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少市民表示:希望被拆迁人能够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理利益,顺利实现拆迁安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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