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住改商”整治过渡期年底终结
“楼内公司”卖房纷“从良”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2005年广州市对“住改商”的大清洗轰轰烈烈,但多年积累的问题无法一朝解决,政府于是给予了经营者一个过渡期。
广发花园原先大部分住宅单位用于商业或办公,业主林先生一直将房子租给一IT公司办公,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去年10月到期后,就续办不了了,只能另选经营场所再申请执照。林先生又将房子放盘到中介公司,没想到接连几个月都无公司问津。而在早几年,房子可是几家小公司抢着租的。
林先生一打听,原来广发花园不能再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申请营业许可了,他又不想花一大笔钱重新装修成民宅再出租,于是决定卖楼。记者在顺驰地产公司了解到,该楼近期新增的很多房源都出于这个原因,这种情况在天河北更是大量存在。
有业主担忧,《物权法》将要实施,个人财产作何用途届时是否由业主说了算?
专家视点
《物权法》是“住改商”的救星?
有业主担忧,6个月后《物权法》将要实施,个人财产作何用途届时是否由业主说了算?
对此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因为《物权法》已把决定权交给了相关业主——要住改商,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就意味着,将来业主可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对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进行否决。同时,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能够给业主生活提供便利的“住改商”,将有可能得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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