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3月31日为周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的纳税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4月2日24时。近日,记者在惠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上看到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敦促相关纳税人尽快自行申报。
申报时间延至4月2日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2006年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有专家表示,一些纳税人在观望的原因可能是对纳税事项仍不甚清楚,对工资外收入不知如何计算,或者认为自己一直在缴税,对不按时申报抱有侥幸心理。
不依法申报可处罚款
据了解,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而逾期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若不进行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如果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申报结束之日起,税务部门就将开始从未办理申报的高收入人员中筛选重点对象进行税务稽查。对本应纳税申报,但未申报、少申报或以其他手段不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种途径进行自行申报
据了解,截至3月20日,惠州市已经有2500余人办理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昨日下午,记者在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看到,这里已经开设了“年入12万申报”的专门窗口。在大约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有三四位市民进行咨询或取走资料。
除现场申报外,纳税申报还有邮寄、网上、代理等几种。纳税申报表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网”、“惠州地方税务局网”等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到各地税服务厅领取。纳税人可直接到各地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部门提醒,由于各种原因,越临近申报截止的日期,申报的人数会越多,及早申报是省时省力、利己利人的最好办法。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或直接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记者王琰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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