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扬司记者陈庆沛)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把矫正对象编为三人一组,扎实开展“互帮、互学、互管”活动,确保对每名矫正对象实施全方位管理,促进矫正质量提升。3月27日,这一工作方法得以实施。
一是互帮在帮中体现真情。主要是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对思想上有疙瘩、心理上有障碍的矫正对象给以开导;对生活困难、身患重病,特别是家庭困难的矫正对象给以帮助,用真情与爱心感化每名矫正对象。
二是互学,在学习中锻炼提高。小组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外,更重要的是在认罪态度、定期汇报、公益劳动等方面,向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学习,互相借鉴。对定期考核中成绩优异的矫正对象,予以一定的奖励,同时向其他矫正对象宣传,突出典型,以点带面,提高矫正质量。
三是互管,在管中防微杜渐。这是“三互”活动的核心。主要是在遵纪守法、执行矫正管理工作规定等方面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要求各“三互”小组成员之间每周电话联系一次,互相汇报活动范围,沟通交流思想;各小组长每周向司法所汇报一次“三互”活动开展情况。对放松要求、自由散漫的矫正对象及时提醒;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特别是对思想产生重大变化,有违法违纪苗头和表现的矫正对象予以坚决制止,并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及时有效提高矫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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