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两年前,一辆面包车在河南郑州路边失踪,车主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年后,汽车在街头现身,竟已成为当地城管执法人员的座驾。城管的解释是:当时该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执法后在地面用粉笔写下“该车已被拖走”。律师指出城管拖车仅“粉笔字告知”属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已被处分。 |
失踪汽车竟成城管座驾
律师指出城管拖车仅粉笔字告知违法
本报记者 韩俊杰
两年前,汽车在路边失踪,车主报警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年后,失踪汽车在街头现身,竟已成为当地城管执法人员的座驾。在经历了28个月的等待、承受了数万元损失后,车主才知道:原来当初自己的汽车并不是被盗了,而是因占道被城管拖走了。
这样戏剧性的怪事,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
爱车失踪,警方以盗窃立案
说起自己汽车的事,郑州市民薛先生至今仍十分气愤。
2002年,薛先生花6.68万元购买了一辆面包车。2004年7月31日下午,薛先生开车到单位上班。车行至郑州市管城街,遇到前方堵车,急着上班的他就将车停在了路边的人行道上,步行到单位。下班后,薛先生去取车,汽车却不见了。他在现场没有看到任何提醒信息,就报了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
民警在现场勘察后,对此以盗窃案立案侦查。保险公司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和取证。
2005年1月中旬,失踪车辆仍未找到,保险公司赔付了4.36万元。薛先生说他因此赔进去了两万多元。
两年后,爱车成了城管座驾
2006年11月,也就是距离薛先生汽车失踪28个月后,一个同事偶然在郑州市体育馆附近发现了薛先生丢失的车,便立即通知了他。
薛先生赶到现场,果然发现了自己的车。车身颜色、牌照都没变,车内的座套、方向盘套和车锁却被更换了。驾车的司机是一名40多岁的男子,身穿城管执法的制服。该男子声称,他是管城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这是城管扣的车,是领导让他开的。在其出示的行驶证上,写的还是薛先生的名字。
薛先生立即报警。后来,该车被民警暂扣。薛先生查看汽车的里程表发现,该车自失踪以后,已经被人开了两万多公里。
按照保险公司当初对薛先生的理赔协议,赔付之后,该车的所有权将属于保险公司。薛先生说:“保险公司当初赔付我的,并不包括我购车的税款以及保险等费用,所以我损失了两万多元。这都是因为城管在拖车之后没有通知我。”薛先生要求城管赔偿其损失,并公开道歉。
今年春节前,薛先生向办案民警询问汽车的情况,民警告诉他,城管称当年是依法拖车,不承认存在错误。直到3月1日,管城区城管执法局仍然未给薛先生一个合理的答复。
延伸阅读:城管人行道拖车面临执法尴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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