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就将正式实施,其中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由记3分改记6分。对此,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少数驾驶员利用遮挡、污损号牌的方式来对付“电子警察”或雷达测速仪,应该要考虑一下违法成本了。
如今城市里许多路口都安装了“电子警察”,一旦车辆违反了交通规则,就会被路口的“电子警察”现场拍摄下来,作为处罚的依据。为了对付“电子警察”或雷达测速仪,少数驾驶员在机动车号牌上打起了歪主意,他们采取在号牌上涂泥、挂抹布、贴胶布甚至更换假号牌等方式来“忽悠”高科技的监控设备,逃避处罚。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这类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行为属于恶意交通违法行为,是此次违法记分调整的重点。为了增大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有关部门特意将记分由3分升至6分,和“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分相同,以此震慑想通过遮挡号牌达到超速目的的驾驶员。
本报记者 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