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31日电(记者王丽)近3年来,贵州省法院不断探索制度创新,通过对5000多件行政案件的审理,有效调整了行政关系,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说,近几年,贵州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注重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取得了明显效果。
贵州省各级法院还不断探索制度创新,制定了案件管辖新规定,对被告为县级人民政府、省级行政职能部门或者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基层人民法院认为不宜由其审理的行政案件,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提级管辖。
近几年来,涉及土地权属的行政案件约占贵州行政案件的三分之一,有的中级法院达到60%以上,基层法院最高的达到80%以上。此类案件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纠纷历时时间长,证据复杂,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审理土地权属行政案件证据审查的指导意见”,规范了这类案件的证据适用,对依法审理、判决此类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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