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改商”保留门槛或提高
本报讯 (记者林晓丽)“住改商”过渡期今年9月结束,到了明年3月广州将要清完违章“住改商”。各区的商业网点规划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当中,年中有望出台,届时“住改商”的去留问题将有了定论。
各区商业网点规划或年中出台
据了解,广州的住改商存在两部分:一部分是此前已按法律程序做过用途变更手续的,这部分是合法的,但数量非常少;另一部分是没有对住宅用途进行变更的。第二种情况从前年起就开始了整治。对于无证照的“住改商”坚决给予取缔,但对于有证照的,为了保证政府政策的延续性,以及经营者需要时间办证或搬迁,因此给了住改商一定的过渡期,到今年9月结束。
而这一部分“住改商”当中,究竟哪些可以保留、哪些需要取缔的呢?随后,广州市出台《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工作中涉及场地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各个区着手编制本辖区商业布点规划,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商业布点规划尚未批准前,对利用此类场所生产经营的、已领有证照的业户允许继续在原址经营;商业布点规划批准后,对不符合商业布点规划的业户禁止在原址继续生产经营。
而原计划去年年底就要出台的各区商业布点规划,目前还没有一个区完成。不过,各区表示,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制定当中,年中有望出台。
《物权法》:“住改商”应经业主同意
广州的“住改商”去留未定,国家又出台了《物权法》,并将于今年10月就开始实施。其中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出台后,北京等部分城市甚至删除《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中“民宅禁商”的条款;那么广州的“住改商”将如何进行下去呢?
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对于“住改商”的去留,近日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加入“要经业主同意”的条件。但是,广州“住改商”保留的前提是要在各个区的商业网点规划内的。而在规划内的“住改商”是否得以继续经营,经营什么产业,还要经过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只要房屋结构安全,经营项目不扰民
,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政府部门即可引导其办照、补齐土地差价,成为正规的商用房屋。该人士认为,《物权法》的实施,“住改商”非但没有得到保护,其保留门槛将更高,因为不仅要在各区的商业网点规划内,而且还要经过业主同意。《物权法》并非是要保护“住改商”,而是用该条款赋予同栋楼的所有权人和非同楼的相邻关系人自行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的“维权武器”,理直气壮地让“住改商”的侵权人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不过,该人士也指出,《物权法》只是大原则上的规定,但是操作起来也有难度,是由哪些业主说了算呢?一方面,目前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另一方面,是否“住改商”也不能实施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如一楼开商铺,可能影响到二三楼的居民,但以上大多数居民并不受影响,这样的商铺是否保留到底是谁说了算呢?应该要过全体业主同意这关,这样一来“住改商”的空间又不大了。
因此,具体操作细则还在讨论当中,关于物权整治方面的相关工作意见和疏导政策将在四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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