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东大埔4月2日电 记者杨应森报道:作为广东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的大埔县,4年来政府征用土地量相当于过去10年的总和,但被征的拆迁户家家都能得到足额补偿。
据了解,大埔县政府在处理征地拆迁问题上明确规定了四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决不开工;二是做好群众工作,征得群众同意才开始征地拆迁;三是足额补偿,在县城市政建设、工业生产基地建设、交通公路建设上,一律按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补偿,且不拖欠一分一厘,一次性足额打入群众账户;四是消除顾虑,对被征地农民安排10%留用地,或优先安排县城临街新建店铺,解决失地农民、拆迁户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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