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表示被骗房屋将要一律追回
本报北京4月2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今天,北京市建委对外公布,一起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案件在市建委与公安部门的联合调查中浮出水面,三套购房者利用伪造证件购买的北京市天通苑经济适用住房被追回,帮助上述三人伪造证件的北京浩鸿金信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建英及三名骗购者均已被拘留。
2007年初,北京市建委发现周某、李某和东某三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中提交的申购材料异常,1月18日,市建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2006年,周某等三人找到了非法的房屋中介人员张某和闻某,委托他们伪造申购证件,以便冒充拆迁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张某、闻某二人随即将三名购房者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交给了北京浩鸿金信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刘建英,由刘建英帮助伪造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等材料,为此周某等人分别支付了5万到10万元不等的中介费。事后,三人如愿购得天通苑经济适用住房。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凡经查实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将一律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限制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已购的经济适用房要坚决追回。如果骗购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人员,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伪造公文、印章等触犯有关法律的,则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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