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6日电(记者蔡敏)安徽省淮河流域八大主要城市市长6日在安徽省淮南市与安徽省副省长田唯谦签订2007-2008年治污责任状。安徽省沿淮八大城市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市市长分别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签订了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治污基础工程建设进度、重点企业治污要求以及强化环境监管等内容的治污目标责任状。
安徽省省长王金山说,根据责任目标,安徽省将力争18座在建淮河治污工程年内全面完工,7座未开工工程年内全部开工,到明年底,流域所有市、县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水质明显好转。王金山指出,安徽省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对未完成排污总量控制目标的市、县,实行区域限批、行业限批;对不符合环评批复条件的项目,不予备案、核准和审批,不予批准建设用地、不发营业执照、不予供电保障,凡是未批先建的项目,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了解,安徽省沿淮各地还要在此基础上层层签订治污目标责任书,成绩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发源于河南的淮河是中国七大河流之一,流经河南、湖北、安徽、山东、江苏5省,全长约1000公里,其干流在安徽境内431公里。历史上,淮河是中国洪涝灾害最为频繁的河流之一。近年来,随着沿淮经济的发展,污染问题也成为淮河治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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