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宁丰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到茂名、韶关等地调研当地社保基金管理情况。在茂名,游宁丰指责该市2007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出现“赤字预算”是违法行为。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名副局长竟辩解说,“如果强制征收社保费,全市餐饮、酒楼等服务行业都得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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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不少还是外来打工人员。他们就业技能单一,法律意识不强,为保住饭碗,即使明知企业违规,也大多忍气吞声地接受企业不办理养老保险的霸王条款。企业主以影响发展和竞争力为由,不愿缴纳社保费,只是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借口。此时,劳动部门完全有责任和义务站出来维护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面对人大代表的质疑,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竟然以“强制征收社保费,全市餐饮、酒楼等服务行业都得倒闭”的高论搪塞人大代表,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企业主说这样的话,并不奇怪,但社保资金的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怎么也把屁股坐到服务企业那边,发表如此悖论呢?
笔者以为,悖论的背后实质上是政府政绩观错位,一味追求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在政府政绩一盘棋中,劳动部门不过是政府利益的一枚棋子罢了。
客观地讲,地方需要发展服务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所以,给企业提供优惠条件本身并没有错。但是政府给予企业的优惠条件不能无视法律与公平底线,不能忽视民生利益。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资金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法律的要求,不管是服务企业还是政府都不能以发展为借口拆除这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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