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天从南京市纪委传出消息,原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爱平———这位身兼多家公司董事长的昔日劳模,于2007年春节前夕等来了对他的一审判决: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王爱平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600万元,追缴全部赃款。
据了解,三年里陆续截留500万余元的资金,王爱平将其中的329万余元用于归还购买农垦出租公司股权的借款,花80万元在江宁湖畔水竹苑购买了一套220平方米的商品房,花17万元购买了河西宋都奥体名座的30多平方米办公房,其余的则用于个人投资办厂和炒股票等,继续他个人的“资本扩张”。(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