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30个部门和行业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2004、2005、2006年,本市有关部门和行业连续三年向社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并认真在实践承诺上下功夫,有力地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
教育系统(学校)
一、切实加大对农村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投入,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工作。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
三、严格规范高校招生和收费行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规范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的管理。
四、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对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校中校”、实行“一校两制”和高额举债办学,严禁任何学校违规收费补课。
六、欢迎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问题进行监督,市教委监督电话:52381363,网址:www.shmec.gov.cn(各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可从网上查询)。
公安系统
一、本市尚未换发“二代证”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居民,经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后,由派出所统一上门拍摄换发“二代证”照片。
二、自助受理《港澳通行证》的办证时限,由5个工作日改为当场取证。
三、自4月10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常用信息(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号码、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管辖区域等)变更登记备案,可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考验场(沪南公路2638号)或车辆管辖区域内的交警支(大)队直接受理办结。
四、外地驾驶人、外地号牌机动车可在交通安全信息网(https://www.shjtaq.com)上查询在沪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理的信息。
民政系统
一、为方便市民婚姻登记,本市各区县实行网上预约婚姻登记。
二、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免费为市民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免费为市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四、实行婚姻(收养)登记办理与婚姻服务分离,婚姻登记中心停止有偿婚姻服务。
五、全市殡仪馆实行24小时遗体接运电话预约服务。
六、全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为行走不方便市民免费提供轮椅车服务。
七、对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的丧家实行一定的经济补贴。
八、全市各殡仪馆推出低消费(中心城区1000元、郊县城区800元)成套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九、对市级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网上年检”服务(市社团局网址:https://stj.sh.gov.cn)。
十、对市级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业务咨询24小时内答复。
十一、免费为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市民提供设置、执业、变更撤销等申请表。
十二、全市养老机构做到服务内容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公开。
十三、社会救助办事场所设置休息座椅,免费为申请社会救助的市民提供笔纸和社会救助宣传资料。
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投诉举报。市局投诉举报电话:6321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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