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
二、严格依法受理、审查和决定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具体办理期限,请在政务公开栏或网上查询。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hfda.gov.cn)。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服务对象时,业务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属于职责范围的认真受理,按时办结;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正确指明办事窗口或办事机构,若属于局系统其他办事窗口或办事机构的职责范围,应帮助联系;接待问询文明热情,用语规范,准确答复,告知清楚,不得推诿,不能模糊回答;按照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解释政策规定。
四、严格行政执法检查。坚持两人以上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依法实行告知制度。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至做出处罚决定不超过3个月;特殊案件,经本局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但将延长的理由告知行政相对人。
五、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规定。重点实施局“六条禁令”,即严禁在非工作时间,穿制服进入餐饮单位用餐;严禁在执行公务中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或者其他形式的娱乐消费;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者占用行政相对人的钱款、财物;严禁滥用职权,对行政相对人故意刁难,或者擅自放宽核发证照条件;严禁私自借用或占用行政相对人车辆;严禁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
六、市局投诉举报电话:962727
旅游系统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便民便利。
二、严格按法定期限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国际、国内旅行社审批公示结果;导游资格考试和年审实施网上报名并公示结果。(详见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网站:www.lyw.sh.gov.cn)
三、完善信息咨询服务。“上海旅游热线962020”及时、准确地为公众介绍旅游线路、星级饭店、旅游景点景区及旅游产品,接受咨询问答。
四、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旅游质量监管。旅游质量投诉电话:64393615(每天9:00—17:00)。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公务人员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和各类有价证券;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旅游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监督电话:23115490、23115488。
六、实施每月15日(遇双休日顺延1至2天)的市旅游委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由委领导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受社会公众对于旅游质量的投诉和各类举报。涉及委工作人员的举报可事先预约。(接待地点:本市中山西路2525号四楼)
七、市旅游委值班电话:63367122(24小时),旅游集散中心电话:64265555,旅游培训中心电话:61322185。
规划系统
一、严格执行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做到便民利民。
二、严格按法定期限办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办事条件,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预审。(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期限详见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网站,网站同时接受投诉,网址:www.shghj.gov.cn)
三、如本局工作人员发生越权(违法)审批、失职渎职、索取或收受钱物等违法违纪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信访接待。
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信访接待时间:周一、三、五,9:00-11:30,14:00-17:00;周二:14:00-17:00
电子邮件地址:ghj02@shanghai.gov.cn
电话:23116185、23116184(工作日)、 23115999(双休日)
咨询电话:23116185,23116184(工作日)
各区县规划局接待时间、地点请见上海市规划局网站。
网址:www.shgh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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