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怀)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市总工会主办、本报协办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得到了我市各级工会和广大企业的热烈响应,共有103家企业参与申报,目前,经过考核评选,有87家符合条件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脱颖而出。
据了解,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共同对103家参与申报的企业进行了考核和评选,同时征求了国税、地税、工商、计生、安监、劳动、环保等7个部门的意见,评出了87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之后,结合各区产业工会的推荐和投票,又从87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出15家和谐劳动关系较为突出的企业,正准备提交市总工会常委会讨论,将好中选优再从中评出10家企业。市总工会将在今年“五一”之前对这10家企业授予“厦门市五一劳动奖状”,并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永东介绍,目前入围“市五一劳动奖状”奖励的15家企业大部分为国有企业,也有少数的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可以说这15家企业是每一名求职者都向往的“好单位”,企业的共同特点是模范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与工会也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都形成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这些企业都初步实现了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目的,企业注重职工素质的提升,职工个人的发展与企业发展同步,每一名职工的个人价值都能够得到体现。企业注重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职工对企业的认可在95%以上,也就是说,有95%的职工都竖起大拇指称赞自己所在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