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在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上公布了《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市民可以拨打12358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征求意见截至4月25日。
此次实施细则重新确定了各类停车场的定价形式,收缩了实行市场调节价(即价格放开)的停车场类型,增加了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确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浮动)的停车场类型。
其中,城市室内专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制定;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配套专用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海关口岸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等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凭有关部门的批文、证照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同时,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定价形式及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停车场的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必要时要召开听证会。同时,《细则》中还规定了三种情况免收停车费,包括: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不超30~60分钟(具体时限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的;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海关口岸等配套露天停车场,以及其他经批准允许收费(不含咪表自动停车设施),但不属于前者几类停车场的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记者李婧实习生张晓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