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国针对重大疾病保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4月3日发布,并下达相关保险公司。“重疾险”标准定义出台以后,投保人最关注的莫过于自己的老保单是否适用新标准的问题。
按照新的规范,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六种核心疾病。这意味着,有些以前在责任免除范围的疾病,按照新规可以得到赔付。如早期“甲状腺或膀胱的乳头状癌”原属责任免除范围,但根据新的规范定义,这种疾病则属于“恶性肿瘤”的可赔范围以内。据悉,广东一保户因为新规而获得5万元追溯理赔。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在接到总公司通知前,仍旧执行原有条款。8月1日后,新签保户会执行新条款,而之前已签老保户执行什么政策,目前尚未有定论。
而太平洋人寿和太平人寿已停售重疾险。太平人寿工作人员称停止原因和时间不清楚。太平洋人寿的蔡先生则明确答复,之所以暂时停止该款产品,是因他们知道条件相对宽松的新规范即将公布,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该公司暂时放弃市场,停售重疾险产品。目前,该公司一直在积极与总公司沟通,希望早日拿到新方案,进入市场。蔡先生表示,保监会审核批准后,新款重疾险产品将立即推入市场。海尔纽约人寿工作人员则表示,新规范对他们没有影响。记者要求看该公司入保疾病范围,工作人员称会电话约见,但记者迟迟没有等到电话。新华人寿则承诺将会选择新、老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标准进行理赔审核。(王蕾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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