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发表长文称
新快报讯据《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有关专家认为,要警惕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危害,国家除给新中国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特殊待遇外,应尽快深化公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把有关资金从这类“待遇”中转移,去解决更多百姓的民生问题。
“终身制”的前世今生
据了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最初仅仅是对新中国建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晚年生活的一种照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且具有相应职级的老干部可以离休,在此之后参加工作的是退休。离休和退休的待遇不同,离休待遇实行“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其水平高于退休待遇。离休除原工资照发外,还享有在位时的政治待遇、医疗保健、补助、用车等等,并且提高干部级别。目前,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似乎成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国情”。本刊记者在一些报刊上、文件里也经常能看到某某的名字后面有个括号,里面写有“享受XX级待遇”之类的字样,从最低的“副科级”到“副军级”、“正部级”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被老百姓戏称为“括号待遇”。
“括号待遇”三大危害
首先,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不少地方在公职人员管理使用上‘就高不就低’,把‘低职高配’作为对公职人员的激励。表面看是对公职人员人事制度的改革,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倒退。”北京市财政局一位姓张的年轻公务员表示,“因为职务与级别的分离,开了一个变相提高待遇的口子,最起码是工资、奖励、福利、车贴等,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其次,造成明显的社会不公。“在我们学校,教师是按岗定酬,也就是说,即使你是教授职称,如果学校没有教授岗位,把你聘为讲师岗,你就只能享受讲师岗的待遇。而行政领导就不一样,如果曾经是处长,下来做一般行政工作人员,也依然享受处级待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李明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实质上造成了一批“特权公民”,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
第三,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意识。行政级别能上不能下,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逐官意识”,强化了“官本位”,也对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形成制度障碍。
专家学者观点
取消待遇终身制不能一刀切
受访的多数人认为,应该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这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将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
“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国情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对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保持待遇不变;对解放后参加工作并已经退休的和尚未退休但年龄超过55岁的,除了按政策保证其在职水平的工资待遇外,其他待遇可从简规定;对现年55岁以下的公职人员,退休后就不应再享受工资外的其他待遇。“可实行退休公积金制度,即每月从公务员工资中抽提一定比例公积金,并由国家补给同样数额,作为退休公积金。”“单纯取消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也可能会出现负面效应,”对此,杜立元律师建议,“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可以用廉政奖励制取代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保证其退休后生活水平不比退休前下降。(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新快辞典
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
所谓公职人员待遇终身制,就是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依法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虽然从某个领导职务上退下来,但原来任职时的级别待遇不变。其中不仅仅是工资待遇,还包括福利、保健、医疗、交通、住房等多方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