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生
在我国不少地方,一些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待遇方面“能上不能下”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享受这种“待遇终身制”的公职人员级别在放低,人数在增加,已渐渐成为一种令民众与官员疏离的特殊待遇,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
“享受××级待遇”之类的字样,从最低的“副科级”到“副军级”、“正部级”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被老百姓戏称为“括号待遇”。从百姓的主观感情来讲,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革命”给予终身待遇,人们能够理解,也会从心眼里赞同。但是在“离休老干部”只减不增的情况下,那些没有这样的资历、但又手握重权的人,开始为新的“待遇终身制”寻找理由就无理无据。
一种被强调的理由是:为了确保公共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提高政府效率,就必须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公务员不能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如果国家职员与私人机构职员没有了区别,政府的存在理由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被削弱。但是这样的思路却至少带来了两个最明显的弊端:一是片面强调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忽视了由此引发的社会不公,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不稳定。由此,对官员的激励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又被社会负面影响增加的工作难度所抵消;二是在业绩考核难以客观科学的情况下,过于稳定的利益预期,不仅不会起到激励的作用,反而形成更大的惰性。
看来,凡涉及个人及小团体利益的改革,许多党政部门还远不具备只忧国民、拒绝“自肥”的境界。换言之,自己给自己削减待遇,那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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