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了许久的利息税似乎离“寿终正寝”的日子还很遥远。近日,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的利益’这一点判断有误。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中国8亿农民占整个储蓄存款不到20%,目前还有2000多万人的温饱都没有解决,这些人大概一分钱存款都没有。
我认为,所谓“劫富济贫”实在算不得一个很有技术含量的理由,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解决了温饱、在银行有存款的就都叫“富裕人口”吗?这么算的话,中国恐怕早就是一个“富裕型社会”了。从当下的社会现实看,真正的有钱人恐怕资本运作途径早就丰富多元了,不会老老实实地把钱存在银行里。而谨小慎微地把钱存银行的人,恐怕很大一部分是“温饱型”的。所以,利息税未必是在“劫富”。
其次,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共入库37636亿元,储蓄利息税459亿元,所占比例不到1.2%。那么,又有怎样的程序能保证这微薄的1.2%实实在在地流向了贫困人口的腰包呢?事实上,税收收入作为财政支出的时候是普惠性的而不是慈善性的,如果利息税用在了基本设施建设方面,您又凭什么说它是在“济贫”呢?
讨论“利息税存废”的关键应该是其合理性与公平性的问题。我认为,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发工资时已被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工资存在银行后又要被扣利息税,这是明晃晃的“双重征税”。据报道,埃及、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都不征收利息税,其主要原因就是考虑到税收的宗旨之一是进行二次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可以说,把“利息税”这块小蛋糕还给穷人,是比抽象经济理论更天经地义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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