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焦点<<<
昨天,本报接到了一封热心读者提供的信件,这封信是盱眙县明祖陵镇伏湖村伏湖片农民群众海选出来的村民代表,写给江苏省农林厅领导的。接到这封信后,本报记者马上对信中提到的农林厅蒋金泉处长,以及参与写信的朱锦荣进行了采访。
信件传真<<<
依法维权 农民靠山
——致江苏省农林厅领导的感谢信
我们是江苏省盱眙县明祖陵镇伏湖村伏湖片农民群众海选出来的村民代表。我们伏湖片1500亩左右土地,当地个别干部长期非法侵占发包牟利,群众委托我们要回土地。多年来对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阻挠,甚至淮安市信访办都发出了对我们农民不利的信访言论。
经过向贵厅有关领导咨询,我们认识到我们进行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正义事业。最艰难的时候农林厅有关领导立场鲜明,维护群众利益,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使我们感到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找到了靠山。
在贵厅有关领导(蒋金泉处长等)的帮助下,中国农村杂志社记者程立铭强力介入查清了事实,淮安市和盱眙县主要领导发现问题后及时制止校正了个别干部的错误行为,释放被抓群众,全部退还我们发包的土地,并且春节以前,我们伏湖片农民群众家家户户的土地都有史以来,第一次享受到了土地由我们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包后获得的收益。
饮水思源,我们感谢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英明,感谢中央媒体的介入,更感谢省农林厅领导关键时刻主持正义,仗义执言,帮助我们依法维权。
今天我们受全伏湖片群众的委托,专程前来呈送此《感谢信》,衷心感谢江苏省农林厅领导的关怀和帮助,我们伏湖片全体群众世世代代都会牢记你们的恩情!
今后,我们将积极组织生产,多种经营,发展经济,建设好新农村,不辜负社会各方的帮助,同时欢迎和邀请农林厅领导经常去我村我片,指导和帮助工作!
敬礼!
江苏省盱眙县明祖陵镇伏湖村伏湖片全体村民代表 朱锦荣 陈宗义
当事人说法<<<
朱锦荣(伏湖村村民代表):我们从2004年9月份就开始为争取我们的土地而努力了,在这三年期间我们找过几次政府,也找过盱眙县的信访部门,但问题都没能得到解决。有关部门为此事还和我们一些群众发生了冲突。
2005年5月6号我们来到了南京,并联系上了农林厅,有关负责人在请示领导之后决定帮助我们。后来蒋金泉处长接待了我们,他坚决地说:“这个地就是我们农民的,就该归农民所有。”期间,中国农村杂志社的记者也介入了并作了,媒体帮了我们很大的忙。在农林厅及媒体的共同帮助下,土地终于退还给了我们,真的是很感激他们。
蒋金泉(农林厅处长):最先找到我们的是信访局的,当时我们认为属于侵权问题,但是既然涉及到土地问题我们就应该干预,起码去看一下。所以我们去了伏湖村,看到好多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变相”的收归村里所有。当时我就表示说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农民的土地一定要归还给农民,但是政府迟迟没有解决。
后来村民们又多次上访,为了更好地帮助他们,我们多次与村民代表进行了面对面地交流。走了三年的维权路终于有了个说法,他们觉得心里有了底,自己有了靠山。中国农村杂志社的记者也对此进行了报道,这引起了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做出了回应,给了农民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
应该说这种现象是很少见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有自己的原则,一切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这本身是我们的职责,但是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建立比较畅通的渠道,当群众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有地方维权,在土地问题上也应该介入一下,确保农民的土地能真正归农民所有。
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新农村的建设不能在农民的土地上打主意。农民的土地是其合法财产,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占有。建设新农村可以通过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等,这样的发展才是正常、合理、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报实习记者郭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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