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李菲、李江泓)2007年,国务院扶贫办将继续加大中央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投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悉,2007年国务院扶贫办将继续全力推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更加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将尚未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贫困村全部纳入工作范围。
此外,将着力解决集中连片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问题,主要包括青藏高原延伸地区、西南石山少数民族地区、新疆的南疆地区和138个边境县等。
据了解,目前已就四川阿坝州大骨节病高发区、新疆阿合奇县边境扶贫和云南“直过区”的综合治理提出方案,阿坝州和阿合奇县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使这些地区在2年至3年内面貌有一个明显变化。
据介绍,国务院扶贫办在2006年解决扶贫开发问题的四项措施分别是:
——继续加大中央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向民族地区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1.5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
——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民族地区有6073个重点扶贫村完成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提出的任务。
——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工作,完成40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比上年增加5万人,其中90%以上实现非农就业。对民族地区认定的68个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给予支持。
——集中解决云南镇沅苦聪人的贫困问题,安排了5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3000人异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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