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为期两天的人民监督员学习研讨班,就如何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学习交流。70余名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了学习研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于世平在讲话中指出,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提高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有益尝试。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是符合司法改革趋势和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对于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严防冤错案件的发生,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起到了重要作用。他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落实好高检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保证人民监督员充分行使监督权。要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的有效方式,支持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向规范化方向深入发展。他希望参加此次学习研讨班的人民监督员要珍惜这次机会,学有所得,学有所用,把监督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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