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召开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上获悉,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出台,拟在我省设立省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以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全省经济发展环境。
拨“12345”投诉行政效能
《意见稿》提出,设立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开通“12345”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和网站。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一个24小时全天候服务的便捷、高效、廉洁的政府工作平台;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联动高效、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受理、调度、协调和查处的快速联动机制。
为重大投资项目建绿色通道
《意见稿》提出,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开辟绿色通道,降低项目运行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就如何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按各自职责制定配套的绿色通道审批和服务措施。《意见稿》要求建立经济发展环境测评和黄牌警告制度。凡综合测评得分在当轮测评中排名最后一位和连续两年排名为后三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并对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该单位年终不能评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一年内不能提拔。
全面推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
《意见稿》提出全面推行同城(市县)一家检查和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备案制。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必须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推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具有同一执法检查职能的不同级别的行政机关或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问题或同一事项的执法检查,只能依法确定由一家行政机关或部门进行;不同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相同问题或事项的执法检查,实行谁先查谁负责制和检查备案制度,其他机关不得重复检查。
湖南将严处损害经济环境责任人
初步查实先责令待岗
本报讯 (记者周小华)昨日,省政府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要求,我省将推行“初步查实待岗”制,严处损害经济环境责任人。
对效率不高、服务不佳、作风不良、规章不守的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效能问责,视情况采取诫勉谈话、效能告诫、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去现职等处理方式实行责任追究。并推行“初步查实待岗”制,对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行政相对人投诉行政效能低下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经初步查证属实的,先责令直接责任人待岗,再由人事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凡当年因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受到查处的,单位不能评先,不能申报文明单位;凡单位一年内发生一起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一把手要写出公开检讨;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一把手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公务员因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而受到再次以上诫勉谈话或受到一次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能提拔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