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和同事去湖南某地采访,搭了一辆便车上街,却惊讶地发现,所到之处,街道两旁人仰马翻,乱作一团。原来我们的车上有工商标志,小商贩见了如惊弓之鸟,四处逃散。于是想到城管每天都过着这样的生活,不禁感慨万千。
习惯了这种生活的人,恐怕只有两种心理状态:要么设想跑的都是妖魔,自己是盖世英雄;如果承认跑的是常人,那么只能当自己是恶魔了。
那些年城管占据着舆论的主导权,当然要选择英雄的形象。在媒体报道中,他们是执法模范,不辞辛苦地维护着城市形象。而那些抱头鼠窜的小商贩,是非法经营者,常常被称为“城市的疤痕”、“癞疮”、“顽疾”,甚至“毒瘤”,令人难以忍受。这两年,因为城管的一些过分作为,他们的形象有些黯淡了,文明执法成为舆论呼声,但是小商贩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并没有因此而有多大改观。日前有建设部副部长出来说,城市要宽容小商贩,赢得舆论的盛赞。其实细想,这也是小商贩被丑化之后的刻板印象的反映:他们不偷不抢,为什么要城市来“宽容”呢?如果城市的管理者做错了,应该向他们道歉才对呀。
女权主义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社会性别”,意思是女人(的社会角色)不是天生的(由物种决定),而是由社会历史与文化塑造的。移用这个道理,我们可以说,气味、声音、视觉都不是天生的,而更多是由社会观念决定的。比如有人发现,祖祖辈辈生吃大蒜的农民,并不认为大蒜是臭的而口香糖是香的,但是由于城市的口香糖文化占了上风,他们也自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这后一句诗写的是什么呢?按照我们今天的观念,那就是城市小商贩制造的噪音。诗作者陆游也曾当过市政官员,他心里显然没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观念,否则就像我们现在的市政官员一样,肯定不认为这噪音是悦耳动听的。类似的情形还有“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等等。
当然,城市噪音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尤其是现代城市变得越来越拥挤,不可不施以管理。但是,“观念噪音”的一个例子是,我们基本上认为交通噪音是可以忍受的,而人声叫卖是难以忍受的。有一个组织在搞“记录城市的声音”活动,他们认为市声是城市特色文化的一部分,是城市人的族群记忆,只剩下交通噪音的城市等于失忆了,也等于聋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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